新闻记者证是新闻记者职务身份的有效证明,是境内新闻记者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唯一合法证件,由国家新闻出版署依法统一印制并核发。为进一步规范新闻记者证申领过程中材料填报相关工作,现就有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领材料基本情况
全国新闻记者的申领材料通过“全国新闻记者证管理及核验网络系统”提交。提交系统界面包含六部分信息,分别是基本信息、教育信息、职业资格、工作信息、附件信息和其他信息。需要提交的电子扫描件包括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职业资格证明、劳动合同、保密承诺书、保密协议、新闻机构申领人员公示。
二、申领材料注意事项
(一)基本信息
1.姓名与身份证电子件上的信息应一致。
2.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且应上传证件正反两面。若曾改名,需在“身份证”处上传户口本电子件等证明材料。
3.申领人员证件照应为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像素为(90~137)×(120~170),宽高比例为3∶4,JPG格式,质量大小为100K以内。
4.单位地址、邮编、法律文书地址应填写完整、正确。
5.政治面貌应严肃认真填写,从中共党员、共青团员、民主党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或台湾民主自治同盟之一)、无党派人士、群众中选择其一。无党派人士应具有统战工作对象身份。
基本信息内容须与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中相关信息保持一致。
(二)教育信息
1.最高学历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所填学历信息应与毕业证、学位证信息一致,上传相应的毕业证或学位证;若毕业于海外高校,需上传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书。
2.学科专业应正确完整填写,简写、用拼音填写或出现错别字均属填报不规范。
3.学历信息需填写完整。院校、专业以及就读时间需准确完整。未写清具体院校、专业、就读时间属填报不规范。
(三)职业资格
根据《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办法》等制度规定,对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认定条件明确如下:
1.参加全国统一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持有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发的《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为获取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主要途径。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视为具有新闻记者职业资格,可以按规定申领新闻记者证:
(1)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获得中央有关部门制发的《新闻采编资格培训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全国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证》《播音员主持人证》《互联网新闻采编培训合格证书》6种证书其中任一种。
(2)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参加人民日报社、新华社、光明日报社、经济日报社、中国日报社5家单位新闻采编资格培训,并由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3)2020年1月1日之前获得上述(1)(2)项所列有关证书证明或者获评出版系列高级职称、且参加国家新闻出版署组织的2019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并成绩合格。
(4)2023年7月1日之前获评新闻、播音主持系列高级职称,且符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规定。
3.2026年3月以后举办的各类培训,均不作为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的认定依据。
(四)工作信息
1.所在部门应为采编部门。非采编部门岗位人员,不可填报。
2.工作关系若选“在编”,可上传在编证明材料。工作关系若选“聘用”,则需上传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部分。
(1)合同主体明确。劳动合同的甲方,一般应为新闻单位;对于非法人编辑部,应为其主办单位。
(2)合同内容齐全。劳动合同应包含《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明确的9项内容。劳动者岗位应是采编部门的相关岗位。
(3)合同形式合规。劳动合同应为“无固定期限合同”或者“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超过一年。
4.所填聘用期信息应与合同电子件上的信息一致。
5.若“是否固定期限”处选填了“是”,则聘用期要写清起止时间,若选填了“否”,则不用填写聘用期结束时间。
6.工作经历应填写完整规范。未写清单位具体名称或未填写具体职务,均属填写不规范。
7.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应填写完整规范,需盖单位公章。
(五)附件信息
1.与新闻单位签订的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应参照中国记者网公告栏中的推荐样本范式。承诺书需签名,保密协议书需签字盖章。
2.新闻机构申领人员公示材料需为媒体公示截图,若在非媒体上公示,属不规范材料。
(六)其他信息
其他信息若有,需如实填写;若无,可不用填写。
